“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简单地说,“以租代征”就是通过租地的方式来达到征地的目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正是为了规避审批手续,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使市、县甚至乡镇一级政府在实际上拥有了“征地权”,一些用地单位也希望更加方便地占用土地,“以租代征”的现象频发,使得一定程度上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于家村村民投诉,本村修建的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租代征”占用章丘区于家村的土地,目前每亩地只给了1260元的青苗补偿,说好的每亩地每年1560元的租金到现在都没有给。目前公路已经与2022年10月通车,但是租金却迟迟不给,原来说的是一次性给钱,现在是地也没了,租金也不给。当时村里也没有跟村民签过任何土地补偿协议,就是以欺骗的形式把土地收回,作为农民有的家里现在是地也没有,收入也没有。
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山东高速集团投资建设,起自济南市历城区,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东段相接,向北设枢纽并与青银高速互通,终点与滨莱高速相交,顺接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途经济南历城区和章丘区、滨州邹平市、淄博高青县,全长93.305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概算投资137.9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高官寨街道于家村补偿安置方案,本次征收于家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 225.7950 亩(基本农田 212.8155 亩、农村道路 5.9400亩、沟渠 6.0180 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6.5 万元/亩;基本农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7.8 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1744.3277 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358.1642 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 21.0712 万元,共计补偿总额 379.2354 万元。由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拨付到于家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22.5 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 338.6925 万元,由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交通是城市动脉和发展基础,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 高官寨街道于家村修建济高高速占用的土地,补偿款一直没给, 因为修路占地是永久性的,不可能再复耕,所以它是征地而不是租地。如果说是以租代征的形式,济南市政府拨付款项早已到位,专款专项资金现在去向何处?村民们希望征收方可以明确补偿款去向,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让村民的个人权益有所保障,关于资金去向,村民诉求,本网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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