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业农村局:农民喊你打击假农药,为何你却包庇奸商?

中国权威发布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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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自行送检检出假农药,大连两级农业部门却拒不鉴定认可,还组了个“工作专班”忽悠农民

假劣农资对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危害极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一直是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重点打击对象。面对假劣农资,大连市农业部门不仅不主动执法,甚至对农民已经花钱检测出来的“假农药”也拒不认定,充当起了奸商的保护伞。

 

大连是我们我国优质樱桃主产区。樱桃和其它作物种植一样,需要用到一些抗虫杀菌的农药以及各种农肥,如果使用得当,就可以保护樱桃树健康生长,如果用到假农药,则可能影响果品质量,甚至危害樱桃树生长。

 

大连金普新区于可伟、瓦房店市王永福、王盛明、王盛治、宫梁术、曹宇、纪小卫等樱桃种植户就碰上了这样的倒霉事。2020-2022年期间,他们购买并使用了大连殿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殿龙公司”)的农药农资后,樱桃树在一周左右时间出现树叶发黄、脱落现象,随后大量树木病死,涉及数百亩樱桃树。

上述农户第一时间向销售方殿龙公司和其经销商反映情况,殿龙公司人员也来到现场查看并开具了“解药”,但这些“解药”并没有解决问题,樱桃树仍然死亡——据农户称,用了“解药”的樱桃树甚至死得更快。

 

由于樱桃树经济价值高,每户造成的损失达500万至上千万元。蒙受重大损失后,从2022年开始,相关农户纷纷向金普新区和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然而,面对这些举报,这两地农业农村局并未第一时间去现场调查、取证、鉴定。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后来回复称“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金普新区农业局则推脱责任,不再回应农户。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在获悉案情后,组成的所谓“工作专班”忽悠农民,合理怀疑他们是包庇奸商的主使。

 

这两级农业部门应该站出来,正面回答以下问题。

 

1、农民自己送检检出不合格,为什么你们检不出来?

 

大连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回复农户称,“多次对大连殿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农药、肥料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但是,农户自己将相关农药肥料送权威机构检测,却发现了多款产品不合格,比如“樱桃姐姐1号”微生物菌肥在菌种检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樱桃姐姐6号”(全能型涂干营养液)从标签到产品成分都有严重问题,在其中检测到微量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氯化胆碱,而氯化胆碱属于农药成分,化肥中出现农药成分,明确属于假农药。

你们到底有没有对上述产品进行检测?

 

2、农户已提供农药隐性添加证据,你们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假农药?

 

2022年4月15日,于可伟将樱桃树上使用过的“纯天然植物橙皮精油”(生产产家为石家庄市明阳化工厂)送至国家农药质量检测中心(沈阳)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其中的有效成分D-柠檬烯质量分数仅为0.003%。

 

与时同时,经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进行成分分析,该款“橙皮精油”含有高含量的隐性添加成分烷基葡萄糖苷,同时还检出苯乙醇、三甲基硅醇等多种“橙皮精油”不该含有的化学成分。

 

烷基葡萄糖苷为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一般用于洗涤剂、清洁剂(如汽车玻璃水)。考虑到其为隐性添加,在不知情时和其它农药同时使用,可极大增强药效以至于超过作物的耐受。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应该正面回答一下,你们所谓的“监督抽检”,是不是不包括对隐性添加成分的检测?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应该回答一下,农户已经提交农药隐性添加证据,而认定假农药就是你们的职业,为何要推给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也不处理的情况下,你们打算如何处置?

 

3、组成的工作专班为何不针对药害问题进行调查?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为了调查樱桃树死亡问题,组了个工作专班,但是这个专班完全没有听取农户的意见,一开始就设定了樱桃树是真菌感染而死,对死亡8个月后的树木进行采样,进行真菌检测。但是,树叶发黄、脱落根本不是真菌感染的症状,反而是药害的特征,这些专家不清楚这个常识吗?

 

专班为何不同时针对药害问题进行调查?是怕调查出真相吗?

 

4、农业部规定可公开抽检信息,为何你们不能公开?

 

农户要求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公示历次抽检的殿龙公司销售的农药、肥料名称和检测报告,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回复称,“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之规定,不予公开。

 

这一回复违背农业农村部的规定。2017年发布的《农业部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规定,主动公示的信息类别就包括“执法方案、执法活动及监督抽检结果等”。

 

对殿龙公司销售的农药、肥料的抽检了几次、检测了什么产品、分别是什么结果,显然属于以上可公开的信息,而不属于“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的过程性信息”,为什么不能公开?

 

5、对殿农公司销售农药“套餐”行为为何不进行查处?

 

农户曾在信访中举报殿农公司将多种农药打包成“樱桃姐姐植保方案”(每袋含五六种农药)进行销售,然而,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却回复称“多种药混合施用对树体不利并没有科学依据,生产过程中多种药物混合施用常有发生。”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部回复农户

 

真的是这样吗?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曾发文,要求“各省(区、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委托加工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套证、套牌生产经营,销售连体包装、“套餐”农药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樱桃姐姐植保方案”是属于“套餐”农药,是被农业农村部认定的违法行为,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没有接到农业农村部的文件吗?

 

农户还举报“有的药标明的登记使用范围并没有樱桃树”,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却回复称,“对于是否因为使用范围问题造成樱桃树死亡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是不是完全不懂农业法规?根据《农业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者应当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得误导购买人。殿农公司向樱桃种植户销售未在樱桃树上登记的农药,本身就已经违法,为什么不去查处?

 

农户提供了这么多违法线索,执法部门不查处,却说“造成问题你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纳税人养着你们到底有什么用?

 

6、农业部门到底有没有保护农民利益的职责?

 

农民的樱桃园在使用农药后,大量樱桃树死亡,损失达数千万元,多位农民生活债台高筑,生活陷入困境。

 

金普新区和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在获知这一情况后,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去现场调查取证?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科学研判分析?(在上级压力下,迟至2023年5月才给了一份错误百出的专家意见想蒙混过关)

 

农业生产中出现了如此重大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视若无睹,反而告诉农民“你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请问你们的职责是什么?

 

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大连市农业农村部门却如此漠视农民利益,欺上蛮下,你们真的不怕党纪国法的利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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