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诚搜网从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获悉,5家企业、共6家生产工厂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问题。伊利、多美滋、贝因美、圣元、三元等婴儿奶粉企业的6家生产工厂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
记者从通报中看到,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存的缺陷包括有,个别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比如在工厂作业区里,有部分空间发现有粉尘,未及时清洁;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按照清洁作业区管理的混合器间未设置沉降菌采样点,未能提供与清洁作业区沉降菌检验报告相关的检验原始记录等。
此外,黑龙江贝因美也发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
2018年3月13日—1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采购的DHA藻油粉(批号:170507-DPGE02-JBY-171209-01、标签明示执行标准:Q/WCA 0006S)品种类别为其他食品,与你公司有关材料要求不一致。不符合GB 14881—2013中第7.3.1条款关于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天津伊利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
2018年4月23日—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台生化培养箱未按照设备测试证书的偏差数值进行温度纠偏,实际控制温度比规定值低0.3℃。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2条款关于应确保用于测定的监控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等)准确有效的要求。
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则发现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一是没有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数量。比如,生产日期为2017年11月11日的高油乳清粉(羊B)和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4日、2018年3月5日的900g听装外圈涂蓝底盖的出入库记录中,未记录进货检验时抽检样品的数量。
二是没有按规定将用于清洁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检查工作组发现其工厂内,包材暂存间(清洁作业区)内存放消毒用不锈钢桶(酒精,75%)及工具柜,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元乳业的唐山工厂和河北工厂均被点名通报,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其中唐山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记录信息不一致或缺少,同时该公司对《奶粉纸盒标准》文件的修订,未按其内部文件的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
河北三元工厂存在的缺陷较多,其中包括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检验能力不足、个别设备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检查工作组发现,该工厂的查恩贝益婴儿配方乳粉检验报告,锡项目检验原始记录中记录的样品质量及锡标准系列浓度范围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且未能提供偏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法的比对报告。
另外,其脂肪酸项目检验原始记录中缺少部分脂肪酸标准浓度等必要信息,脂肪酸占比计算方法与我国相关规定的不符。
对于此次被通报的上述企业工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经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反馈到工厂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且当地食药监部门已要求上述公司整改。
该总局通报中要求,上述被查出有缺陷的公司在完成整改后,须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食药监局的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