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丰见义勇为的事件被报纸报道
侯丰见义勇为的事件被电视台报道
2018年4月16日晚上十点左右,我校2016届205班侯丰同学在呼和浩特市附中东巷准备购买小吃时,路遇街边一家商铺起火,由于店主在扑救时采用的救火方式不妥,导致迅速蔓延的火势将店门口堵住,两人被拦在店内,形势十分危机。
危急时刻,侯丰同学不顾店内有煤气罐、随时可能爆炸的情况,奋不顾身,迅速抄起旁边店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许多路人及附近的店主也纷纷上前帮助灭火,消防人员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及时赶到,控制火势,仅用十几分钟就扑灭大火,之后侯丰同学默默离开火灾现场。
在此次火灾事件中,侯丰同学发现险情、奋不顾身、英勇救火的精神和做好事不留名的做法,为我们展现了大火无情人有情的一面,也为我们传递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能量。希望我们二中的同学们,能够继承发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中学习侯丰同学见义勇为的精神,为学校增添正能量、给社会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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