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刊发署名文章—— 加强法治化市场监管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0-23   3.15诚搜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阐明了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揭示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深刻领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和目标。我们必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经济发展是法治进步的基础,而法治对于经济发展具有能动作用,能够深刻影响经济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法治贯穿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以法治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济工作筑牢法治根基,以法治提振改革创新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不断推进法治监管走深走实,更好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深刻揭示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系。我国经济现代化的一个鲜明特征在于,以市场机制与法治体系深度融合形成的合力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从世界历史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国家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均以法治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作为必要前提。推进我国经济现代化,需要依靠法治引领和保障,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引导和服务,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普惠性,尤其离不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发挥法治监管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监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从实际出发在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市场退出等重点环节改革创新,以完善的立法、严格的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各项事业发展,打造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不断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夯实法治基础,完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则体系。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立足“两个大局”,聚焦关键领域,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制度供给,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推动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登记流程,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维护市场交易安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经营主体发展注入活力。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推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2部法律法规和5部规章的制修订,不断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有力促进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竞争生态持续优化。推动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修订《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部规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新动能。筑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制度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都要追究到个人”的要求,建立食品非法添加物质“黑名单”制度。出台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法治引领,推动质量强国建设和国家标准化发展“两个纲要”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质量法治建设,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质量法律制度。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推动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

推进法治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不断加强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权责清单,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动态调整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的数量、依据;各地普遍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抓好公平竞争治理。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各地区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4.8万件,修改调整政策措施1.77万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2023年查处重大市场垄断案件2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9464件。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及时防范和化解垄断风险。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推进“铁拳”行动,2023年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56.5万件,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神医”“神药”违法广告、刷单炒信、传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重点行业价格秩序,对医疗、教育等领域重复收费、强制收费问题开展排查,查办一批粮食、化肥等大宗商品和水电气暖领域价格违法案件。推动执法协同联动。推进京津冀、长三角、丝路沿线西北省区等市场监管区域执法协作。开展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汇集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388万件,形成全国案件协查“一盘棋”格局。

筑牢法治屏障,压实“三品一特”安全责任。依法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多部规章,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23年推动225.8万家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销售单位主体责任以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递到工作末梢,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严格筑牢风险防控基础。严把高风险产品准入关口,发挥好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强制性标准的约束作用,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对重点产品销售聚集区、安全问题易发区、安全监管薄弱区,以及消费者投诉多、舆情反映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强针对性检查执法,提高监管的震慑效果。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制定《市场监管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规定》,统筹把握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事件原委,准确判断风险动向,科学提出处置建议,依法应对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三、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法治化保障市场化、促进国际化,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持续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更加注重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顶层设计,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健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用制度规则来巩固改革成果。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法律制度供给。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规章,持续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高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水平。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配套规章,夯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为以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推动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新兴领域强化制度创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对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冲击和挑战,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探索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和数字市场特性的监管规则,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落实互联网平台协同监管机制,提升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新动能。聚焦发展需要提升立法质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确保立法符合经济发展新要求、回应经营主体法治新期待、满足市场监管实践新需要。

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进法治化进程,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各类经营主体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要以法治方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拓展经营主体创新空间,引导经营主体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坚持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加强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国际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承接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好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在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新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发挥法治规范作用,推进要素资源创新性配置。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等战略任务,科学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持续纠治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促进先进生产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快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在法治轨道上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支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集群管理机制创新,构建管理协同、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要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运用法治化手段,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锚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推动打造质量标杆和先进标准,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启动一批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区、镇)。实施标准提升行动,提高一批技术、排放、能耗标准,突破一批关键和新兴领域国际标准,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三品一特”安全责任体系,牢牢守住食品、药品、重要工业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有力有效消除产品安全隐患,坚决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以监管执法的权威高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高水平安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执法方式,遏制违法、惩戒违法、引导守法。坚决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壁垒,大力整治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加强民生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兼顾法理情,防止“小过重罚”“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新时代新征程上,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4年第7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8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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