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3.15诚搜网
日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公布,围绕“五统一”“一破除”,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提供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指引》将根据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的执行落实情况,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指引》提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具体包括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具体包括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具体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要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具体包括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具体包括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具体包括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强问题发现整改。
其中,针对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指引》指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完善重点领域消费品的统一标准,提升重点行业产品质量。鼓励各地区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监管结果互认、自愿性认证监管一体化,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完善统一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针对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指引》指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家用电器、家具、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行业重点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区块链等领域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领域标准统一衔接。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省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指导目录,积极探索加强省际计量服务协同,构建省际计量技术机构技术服务协同平台,推进区域计量互认和区域诚信计量建设,强化区域计量监管合作。
针对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指引》指出,各地区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
《指引》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地方的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区要进一步优化本地区政府绩效考核相关评价指标,更好地反映省域内不同地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成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探索力度。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关键词:统一大市场建设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