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电商促销规范

2024-10-22   3.15诚搜网

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10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作出合规提示。

网络交易平台要积极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建立平台内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依法对申请入驻经营者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把好准入关,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加强对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及商品信息发布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和禁限售商品;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在显著位置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规则、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要督促开展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落实《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广告信息。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优惠促销行为,无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餐饮外卖平台要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平台页面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督促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点餐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要优化平台规则协议,科学设置起送价格规则、“满减”促销规则,避免设置过高起送价格;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直播营销平台要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巡查管理,发现平台内销售禁售商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营销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督促平台内经营者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以虚假宣称直播营销商品库存量、限量或者限时促销信息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通过低俗引流、“卖惨”等方式进行营销。

同时,各大电商平台要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

来源 |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江苏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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