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3.15诚搜网
9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首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涉及食品、医疗、生物科技等领域。
在珠海市斗门区某食品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生产经营的“白蕉海鲈”鱼产品塑料包装上标注“主要营养成分碳水化合物营养素参考值达到5%”的虚假信息,而实际每100(g)含有0(g),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不相符。同时,在包装纸箱和塑料包装上标注“为美好生活提供最优蛋白质”的绝对化商业广告用语。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和第九条规定。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56150元。
在珠海市香洲区某生物科技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线上平台发布瑶浴广告,含有“预防脑血管疾病,缓解关节疼痛;预防、治疗感冒,增强免疫力”等内容,且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关于“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1000元。
来源 |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 程 西
关键词:珠海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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