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厂家:双汇肠投诉时间:2024-08-15 10:12:31
投诉进度: 解决 维权编号:20240815001
老婆买了个双汇肠,结果吃出鸡毛,把她恶心了好几天。更恶心的是,与客服协商赔偿过程中并不顺利,客服一开始说这种情况一般赔偿三五百,后面是一直拖着,今天我主动联系。跟我说按照法律赔偿一千。我说,客户能跟你们私下协商解决,本来就能避免你企业被行政处罚以及造成品牌受损,而你们居然只愿意按照法定最低标准给消费者赔偿,连一点精神损失赔偿都不给。这是想要好处两头占啊,这违法成本也太低了吧!我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即便将来起诉我们也会要求精神损害,法院支不支持,支持多少我们可以认。
我们的法律就是对违规企业的惩罚性赔偿太低了,导致他们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获利。消费者在食物里吃出异物,应当要求其招回其同批次货物,并且按照这批货物的销售量获利的一定比例来支付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这样他们就不敢如此藐视食品安全了。混入异物是肉眼可见的质量责任,那看不到的质量问题呢?如果每次企业都可以支付一千元私下了事,那么消费者的其他损害如何计算,其违法行为如何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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